共和国教科书公民须知 发表于2017-11-28由loongese “人类者,天赋以自由权者也。有身体之自由,有思想之自由,有信仰之自由……人权者,人人所自有、而非他人所能侵损者也……信教自由、营业自由、生命自由、财产自由,意志所在,即权利所在,非他人所得干涉。” ——《共和国教科书公民须知》1913年版 5/5 - (1 vote) You may also like 岳昕致北京大学师生的一封公开信 神曲选读 鲁迅说破丛林社会的真相 法国世界报(Le Monde):我们必须在中国演变我们之前改变中国 纪念六四三十年:六四事件中的戒严部队 福泽谕吉脱亚论 无锚印钞让民众慢慢变穷 阎连科:以作家的名义审判这个国家 分享到:文章更多RedditTelegramThreadsWhatsAppBluesky 相关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 4.0 Interna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