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教科书公民须知 发表于2017-11-28由loongese “人类者,天赋以自由权者也。有身体之自由,有思想之自由,有信仰之自由……人权者,人人所自有、而非他人所能侵损者也……信教自由、营业自由、生命自由、财产自由,意志所在,即权利所在,非他人所得干涉。” ——《共和国教科书公民须知》1913年版 5/5 - (1 vote) You may also like 七十年代的人质 白话西厢记 回忆夹边沟右派的千种死法 夏朝文物罕见,三星堆却大放异彩,古文明会被改写吗? 五个文革死亡数字模型 同盟会的「暗杀时代」 香港回归这二十年 余杰:警察国家最终毁于警察 分享到:文章更多RedditTelegramThreadsWhatsAppBluesky 相关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 4.0 Interna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