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鲁多拟援引《紧急情况法》来应对车队封锁

Global News 证实,总理贾斯汀·特鲁多预计将于周一宣布,他将动用紧急权力支持各省结束困扰渥太华 18 天的封锁和公共秩序混乱。

一位国家安全消息人士和一位参加周一上午自由党全国党团会议的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准备援引该法案,高级官员正在为即将发布的公告做准备。

多位消息人士还告诉《环球新闻》,联邦官员正在权衡军方在后勤方面帮助执法部门的选择。但据消息人士称,目前没有计划让军方帮助警察处理平民或部署到街头。

究竟是什么力量开始发挥作用?让我们来看看。

《紧急情况法》如何运作?

首先,快速回顾一下历史:《紧急情况法》不是《战争措施法》。

《战争措施法》是特鲁多的父亲皮埃尔·埃利奥特·特鲁多(Pierre Elliott Trudeau)在 1970 年十月危机期间使用的一项有争议的立法,当时魁北克分离主义组织发动了一系列恐怖袭击。

法律允许联邦政府暂停公民自由,正是为了回答有关老特鲁多将在多大程度上暂停这些自由的问题,他提出了声名狼藉的短语:“走着瞧。”(Just Watch Me.)

然而,该法律于 1988 年被废除和取代。

替代法被称为《紧急情况法》,这项立法作为联邦对危机情况的潜在反应而备受关注,包括在 COVID-19 大流行初期以及目前在车队封锁期间。

《紧急情况法》列出了四种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在这些紧急情况下,各省可能无法有效应对:公共福利紧急情况;公共秩序紧急情况;国际紧急情况;和战争紧急情况。

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特别赋予联邦内阁五种权力:

  • 能够“规范或禁止合理预期会导致破坏和平、旅行或财产使用的公众集会”
  • “指定和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的能力
  • “承担公共事业和服务的控制、恢复和维护”的能力
  • “授权或指导提供基本服务和提供合理补偿”的能力
  • 能够“对任何违反命令或法规的行为,对即决定罪处以不超过 500 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 6 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或在起诉时,处以不超过 5,000 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 5 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为了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联邦政府必须先与省内阁协商并发布公告,以使权力生效。

标准很严格:要符合公共秩序紧急情况,情况必须符合《加拿大安全情报服务法》或规范该国情报机构权力的法案中概述的“对加拿大安全的威胁”的定义.

该立法在其对“对加拿大安全的威胁”的定义中明确指出“合法”抗议不符合条件,并概述了四种可能的情况:

  • “针对加拿大或损害加拿大利益的间谍活动或破坏活动,或针对或支持此类间谍活动或破坏活动的活动”
  • “在加拿大境内或与加拿大有关的外国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损害加拿大的利益,并且是秘密的或欺骗性的或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 “在加拿大境内或与加拿大有关的活动,旨在或支持威胁或使用严重暴力侵害人身或财产的行为,以在加拿大或外国实现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标”
  • “旨在通过隐蔽的非法行为破坏,或旨在最终导致破坏或推翻加拿大宪法确立的政府制度的活动。”

从未援引过《紧急情况法》。

公共秩序紧急规定一旦被援引,30 天后到期。

虽然这些规定在宣布紧急状态后立即生效,但必须在 7 天内向议会提交确认紧急状态的动议——如果它在下议院和参议院的投票中未能通过,任何的反对动议都标志着公告被撤销。

《紧急情况法》有什么不同?

由于从未援引过《紧急情况法》,因此对于联邦政府可能关注哪些措施或如何使用这些措施存在疑问。

渥太华大学的教授拉扎尔Nomi Claire Lazar ,是《自由民主国家的紧急状态》一书的作者,该书探讨了一些潜在的权力。

拉扎尔研究大动乱政治和紧急状态,并告诉《全球新闻》,关于省紧急状态法下的所有权力是否已被使用仍然存在疑问。

“只要警方真正执行他的命令,[安大略省省长]福特就有权在当前的紧急状态下完成工作,”拉扎尔说。

她指出,如果福特需要军方帮助做出回应,他也有权根据《国防法》要求他们。

“但是,如果福特确实提出了要求,全国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可以作为一个信号,”拉扎尔继续说道。

“宣布紧急状态可以表明各级政府都在认真对待这种情况。这也很重要,因为人们已经厌倦了,并且对国家保护我们和我们的政府体系的能力失去了信心。”

征召军队如何运作?

征召军队将是一个罕见且非同寻常的决定,特鲁多曾表示,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决定。目前尚无迹象表明可能进行军事部署。

一位军事法律官员告诉全球新闻,这通常会通过《国防法》发生:具体来说,法律中有两个部分,其中一个在 1990 年奥卡危机期间使用。

根据《国防法》第六部分,当时魁北克省长提出了部署军队的要求,该部分规定军队可以作为“民事力量的辅助手段”被召集来支持警察。

根据该条款,任何省份的总检察长都可以要求加拿大军队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民事当局无力镇压、预防或处理的暴乱或扰乱和平的情况下,为协助民事当局提供服务”。

还有第 273.6 节 概述了 政府行政部门部署军队的权力。根据该条款,联邦内阁或国防部长可以“授权加拿大军队执行任何涉及公共服务的职责”。

在这种情况下,内阁或部长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布授权加拿大军队就任何执法事项提供援助的指示”:如果“援助符合国家利益”,以及如果“该事项除非在加拿大军队的协助下,否则无法有效处理。”

— 来自 Global 的 Mercedes Stephenson、David Akin 和 Alex Boutilier 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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