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

第一节 神学的渊泉—启示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这是人对物的观察和认识所得的经验,但人与物不能内在相通。

上帝至高至圣,超越一切,人又是否能够认识上帝?“救主以色列的上帝啊,你实在是自隐的上帝。”(赛45:15)

约伯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你考察,就能测透上帝吗? 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伯11:7)

人如何能认识上帝?

人有限的经验与智慧是的确不能测透全能的上帝,这是一方面。

但是另一方面,人自古以来,又的确能逐渐在灵性上认识神, 这种认识是如何可能的呢?

一、人对神的认识,不同于人对物的认识,人对于物可以进行观察、实验、分析、研究,从而了解其性质、特性和变化的规律等等。人是认识的本体,物是认识的客体,人与物的关系是“I-It”(我与它)的关系。但是,上帝不是属于这一范畴,所以,我们不同意说神学是研究上帝的科学。

二、人对神的认识,不同于人对人的认识,但也有类似之处。人固然可以将另一人当作客体来研究、分析,但是人与另一人又可能有思想感情的交融,能否将心比心来体验。另一方面, 对方也不是单纯被动地被认知,而也能主动地显示自己的性格、才能、感情、知识,而有助于人对自己的认识,人与人的关系是“I-You”(我与你)的关系,不同于与“I-It”的关系, 但是它也不同于人与神的关系。

神是至高无上的、超越一切的,他当然超越于人的认识、理解之上。但是上帝的爱又愿意人能尽可能地认识他自己。因此,他必定采取各种方法,在人的可能认识、理解的范围内, 显示他的本性、作为、引领与光照。这就是神的启示。离开神的主动启示行为,我们不可能认识神。人与神的关系是“I-Thou”的关系,大大高于人与人的“I-You”的关系,更不是人与物的“I-It”的关系。如果说,由于神的超越,我们认为他真是“自隐的上帝”,那么神的启示,是神自己撤开遮蔽自己的帐幕,显示他自己,开通了道路,使人认识他,敬拜他, 并与他相交通。


第二节 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

启示一般分为两类,即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

一般启示,是指上帝既然创造了大自然与人类,上帝的意志和真理,也藉着大自然的现象,与人内心的经验和历史的事实表现出来。上帝藉他的整个创造,自然界的美丽与规律,人心的功能,良心的作用,对宇宙和历史的管理,对个人的特殊引导,来显示自己。

“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诗19:1-2,参诗8:1)。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参罗2:14-16)。

这些都是上帝通过大自然,包括人的本性,启示他的智慧、权能、圣洁与善良,这就是一般的启示。许多科学家、艺术家、道德学家等通过他们的研究、探索,而感叹上帝的伟大、奇妙、至善、至美。对于一般启示进行研究的神学,称为自然神学。

特殊启示,则指因人违背了上帝,上帝由于其大爱不断来寻找、拯救人类,使人类归回与神和好(参民12:6-8)。上帝乃通过各种途径,使人认识他救赎的旨意:

一、上帝曾藉着他在历史中大能的作用,来显示其救赎的旨意,选择犹太民族为“选民”,出埃及、从巴比伦归回等。

二、上帝曾通过设立诫命,与民立约的方法,显示其救赎的旨意。

三、上帝曾藉向先知们说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来显示其救赎的旨意(来1:1)。

上帝为了救赎人类而给的灵感、启示、说话、作为,都不是通过自然的方法,而是通过特殊的方法,而这种特殊方法的最高峰,就是上帝为了救赎人类而行的最大的神迹,乃是“道成肉身”,将上帝的道通过耶稣基督,有血有肉地都向世人显示。

“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参彼前1:20-21)

因此,上帝是通过特殊启示来显明他的救恩,他的特殊启示是逐步的,到耶稣基督里面达到最高峰,向我们全面地显示了他的救恩大爱。上帝历时历代还不断通过圣灵的工作来见证他的恩典与真理。

研究特殊启示的神学,又称为启示神学,以相对于自然神学。如果说自然神学是从神在自然(包括人性)中的启示来认识神的话,启示神学则是从神在恩典中的启示来认识神。自然与恩典在神学中是一对重要的范畴。


第三节 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的关系

自然神学是重要的,但是有局限的,它不能帮助我们认识神的救赎,认识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我们的救主。

只有启示神学能帮助我们认识神的救恩,认识耶稣基督,但是启示神学也并不能否定或废除自然神学。

在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的关系上,我们必须防止两种偏差:

一种是认为通过自然神学,就可以认识上帝智慧与旨意, 从而否定了启示神学,把一切上帝所启示的救赎的话语,看为有关人生的哲理和格言,把耶稣基督看为一位伟大的宗教家、道德家,有高尚完美的人格,值得效法。圣经是一部劝人为善的伦理书籍。这样,基督教就不成其为宗教,在基督教信仰中取消了其中最中心、最独特的关于救恩的道理。

另一种是认为通过启示神学,认识了上帝的救恩就得到了一切,从而否定自然神学,认为人的罪将人的一切认识与品德都歪曲、败坏了,人在科学、艺术、伦理道德上的一切成就都是没有价值的,其中没有上帝,或者至少歪曲、败坏了上帝的启示,因而是没有价值的。研究神学,主要追求救恩和属灵生命的长进,因此只要读“一本书”即《圣经》就足够了。这样就把自己引入闭目塞听、片面追求“属灵”的生活中去,否定了上帝藉着自然、社会所不断启示的一切真理。

圣托马斯(St.Thomas Aquinas,中世纪伟大的神学家)有一句名言:“恩典并不废除自然,而是使自然得以完全。”(Grace does not abolish nature, but perfects it.)这句话正确地表达了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的关系,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的关系,自然与恩典的关系。自然神学不能说明救恩,但是研究自然神学可以成为研究启示神学的准备,帮助人们通过对一般启示的认识,进而到特殊启示的认识。

另一方面,启示神学又能帮助我们更了解自然神学,在自然、历史、社会、科学、艺术等等方面都看见上帝的作为。“使基督徒以信心的态度、本着圣经的亮光,来了解神的普通启示。因此他能在自然界看见神的手,在历史中看见神的足迹,在他四围的一切事上都看见神!”(参圣法兰西斯(St. Francis):“太阳颂”,《赞美诗(新编)》第14首)

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的启示方法,和我们认识的途径是不同的。但是两者又不是截然对立、不能相通的。两者既然都是上帝所启示的,怎么可能彼此对立、相互矛盾呢?耶稣基督的许多教训证明了这一点。

主在登山宝训中(参太6:26-29)讲天上飞鸟的自由生活, 野地里百合花的美丽,既述说上帝在自然中的创造与作用,又说明上帝对人的大爱。

主在浪子比喻中(参路15:11-32),既讲了人世间的父子之情,又宣述了上帝对罪人的救赎之恩。

主在《约翰福音》讲一粒麦子的比喻(参约12:24),既讲了大自然中事物生灭繁衍的规律,又讲了人们蒙恩,得到永生的道路。

可见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又是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 在我们的信仰中是结合一致的。这就决定了我们神学研究与世上一切的知识学问不是矛盾的,而是可以相得益彰的。


第四节 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

圣经是记载上帝特殊启示的书籍,是我们信仰的经典。上帝历世历代对人们进行的特殊启示必须记录下来,才不致走样, 这个记录就是我们的圣经。

圣经所记录的是上帝的特殊启示,其主要内容就如《要道问答》第一问所说,“圣经……包括有关神爱世人,在基督里为人预备救恩的生命之道。”用更简洁的语言来说,“圣经包含全部得救的要道。”上帝的救恩最高地、最后地藉着耶稣基督彰显出来(参约3:16)。因此,基督乃是全部圣经的中心, 圣经中的一切都是指向基督,基督是解释全部圣经的钥匙。主自己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基督时代讲的圣经乃是旧约圣经, 至于新约圣经更是指向基督,见证基督。

圣经是上帝特殊启示的记录,包括一切有关得救的要道, 以见证耶稣基督为其中心。这至少有两层意义值得我们注意:

一、必须以上帝藉着基督所施的救恩为贯串全部圣经的红线,我们对一切经文的领受与理解,必须环绕这一中心。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圣经中某些前后文在字面上或内容上的矛盾,能够区别经文内容的轻重主次,掌握神藉着圣经所启示的中心主题与内容,排除任何对圣经经文的牵强附会和任意妄用。

二、圣经包括一切得救的要道,也说明它不是一部百科全书, 不包括上帝在大自然与人类历史、社会中的一切启示,不包括人类在科学、艺术、伦理道德等各方面的知识和成就。圣经中有许多预表和预言(有些至今是奥秘),但是也不能作随心所欲的解释,更不能用以代表人类在各个领域中知识的追求与发展。


第五节 圣经的灵感论

圣经记录上帝的特殊启示,而记录者是受上帝的灵的感动、启示而写成的。因而就有如何正确理解圣经的灵感问题。

圣经是上帝默示的,“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 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 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

旧约作者们一再被指示写出耶和华命令他们的事(参出17:14,34:27;民33:2;赛30:8;耶25:13,30:2;结24:1; 但12:4;哈2:2)。先知知道所传的是耶和华的话,因此经常用这样的话语开始:“这是耶和华说的”(参赛22:25,25:8,65:7; 结5:15,34:31), 或“耶和华的话临到我”( 参赛38:4;耶1:2、4、11、13,2:1,7:1,11:1,16:1,36:27、32;结6:1,24:1,27:1,31:1,32:1;何1:1;珥1:1;拿1:1;番1:1; 该2:1;亚1:1),或“耶和华如此说”(参赛38:1;耶9:22、23;结2:4、27,11:5,12:28),保罗说他的话是由圣灵教导的(参林前2:13),也提到基督藉着他说话(参林后13:3), 又说他对帖撒罗尼迦教会讲的信息是神的话(参帖前2:13)。《希伯来书》常引旧约的说话作为神或圣灵的说话(参来1:5,3:7,4:3,5:6,7:21)。


人如何被上帝的灵所感动,而说出上帝的话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产生不同的学说。

主要有三种:

一、机械论(Mechanical Inspiration)或听写论(Dictation Theory)

认为圣经作者是在神每字每句的默读下写出的,圣灵全盘操控圣经作者的身心,以致他们成为神被动的工具,是神的笔而不是执笔人(pens, not pen-men of God)。圣经中固然有神要人将其话记下的记载,但是圣经中也见到神要人去收集资料(参王上11:41,14:29;代上29:29;路1:1-4)。有时是写出他们自己的经历,如很多诗篇的记载。圣经作者也各有不同的风格,如以赛亚与耶利米不同,保罗与约翰也不同。这一理论不能说明上述问题与差别。27

二、光照论(Illumination Theory) 或直觉论(Intuition Theory)

认为是作者的一种顿悟,或对事物有突破性的认识,于是加以发挥、论述而成。这种灵感与科学发现、艺术创造中的灵感没有性质上的分别,只是在宗教上有更深的感受。这种灵感论,不能使人的灵感避免错误,也不能使灵感真正有所创造(可以加深)。

三、动力论(Dynamic Theory) 或神人合一论(The Union of Divine and Human Elements in Inspiration)

圣经来自上帝的灵感,是上帝主动的作为,但是也是有人的因素的配合。因此圣经是神人两方面合作的产品,不是纯粹人的或神的著作。圣经的奥秘在于两者的合一(就如道成肉身)。

圣经中神的灵感的因素是主要的、基本的,它保证了圣经记载了一切关于上帝大爱和救恩的要道,记载了一切对于耶稣基督的见证。

但圣经中又有人合作的因素,因此不能排除可能的矛盾与错误,不能排除作者的不同特点与风格,不能排除作者在记忆上的出入,或主观的渲染、发挥的成分。

圣经既是以基督及其救恩为中心内容,则一切人为的可能的差误出入都属次要,并不影响圣经作为记载上帝特殊启示, 是我们信仰与行为唯一准则的权威性。


《系统神学讲义》

作者:沈以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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