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價值的核心是自由

美國獨立宣言開宗明義: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並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這奠定了此後以自由為核心普世人權和憲政法治的基礎。

辛亥革命與其說是憲政法治革命,不如說是民族獨立革命。就三民主義而言,民族是狹隘的,民權是籠統的,民生是龐雜的,這些更多傾向于集群,缺失了對個體保障。 反觀加拿大,權利自由憲章作為所有機構、黨派和法律之上最高法,每一條都是針對個體且保障並界定個體的自由、權利及平等地位設立的。這確立了憲政的典範。

普世價值的首要是自由。現代語境下的民主不再是古雅典時期的民主——那有可能導致多數人的暴政。民主這種形式還存在,是因為它能成為保障自由的一種手段。除了民主,憲政、三權分立、媒體監督、軍隊國家化,這些都是保障自由的手段,不是目的。民主也不是目的。自由才是根本。因為自由來自天賦,天最大。

英國首相邱吉爾認為,民主就其本身而言除了是對個人自由的保證外,無異是群眾的暴政罷了。(“No one pretends that democracy is perfect or all-wise. Indeed, it has been said that 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all those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tried from time to time”) 因此,中國民主運動實際上是一種誤導,錯把手段當成目的。FREE CHINA 都比這個來的準確。

民主不一定能帶來自由,自由有可能帶來民主。您看香港人的抗爭,要的是自由,FREE HONG KONG,但在爭取雙普選。因為香港人認為,雙普選才能保障香港人的自由。 是哪國人不重要,有哪種觀念也不重要,自由很重要。 富蘭克林說,“哪裡有自由,哪裡就是祖國”。奴隸是沒有祖國的。 Where there is liberty, there is my country.

法治或民主都可以作為保障個體自由的手段。 個體自由比人民民主要恰當的多。英國及其殖民地都是通過立憲或革命爭取個體自由,法國大革命則搞人民民主的恐怖專政。結果怎樣?高下立判。

中國人向來缺的是自由獨立的人格。當慣了順民,以為誰來都一樣是統治,只要沒殺到自己,就還有做順民的可能。沒料到張獻忠目的很單純,來就是殺人。 順民和奴隸沒什麼區別。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還處在奴隸社會。 實際上,世上只有兩種國家:奴隸的國和自由的國。自由必勝,因為那代表了上帝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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